空城
作者:言吾心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70

我不是怪物……颤抖着抚上自己的脸,皮肤上满是凹凸不平的触感。(八 **

我不是废物……伸出一直隐隐作痛的左手,食指和中指,却怎么都伸不直。昨夜,它曾被燃烧的木料,狠狠砸到过。

同时被狠狠砸到的,还有我的心。即便手指再多伤痛,那也是为救二娘留下的,而我却无能为力!二娘为了救我,连性命都失去!

杜鹃还在喋喋不休说着什么,句句不堪入耳。我本想马上转身离开。有一些问题,却仍不得不问。

“杜鹃哥,牡丹哥他人……”我的话被毫不耐烦的打断。“别叫我杜鹃哥,我根本不想认识你。至于那个前任花魁,怡红院里可没有,估计还在芙蓉楼吧!”

我一下睁大了眼睛。牡丹哥,还在芙蓉楼,莫非……想再问,却已隐约知道答案。

“二娘……他也不在了。”不管怎么样,我仍想告诉他们这个消息。昨夜二娘应该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排查过,否则以他住在楼梯边的位置,他本来是最安全的!

“什么二娘三娘,不认识,走走走。”杜鹃满脸不耐烦,抬头看着天空。

我愣在原地。从未这样心冷,也从未这样气愤。

本以为山茶做人已到极致,没想到,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曾经当做大救星的人,杜鹃他竟然……

与这种人多说无益,我转身便走。

“喂……”身后忽然传来山茶的呼唤。

回过头,看到他从门口摊位上,买了只烧饼。此刻,正笑吟吟的递给我。

嗟来之食怎可啖之!我道了声谢,却没有去拿。山茶有些意外,他捧着烧饼,愣愣的站在那儿。

杜鹃将烧饼一把夺过,扔到我脚下。“给你的,愿意吃不吃,总之别再回来找我们。”

我撇他一眼,笑了笑,径直离开了。

而在那之后——

“臭要饭的丑八怪,走走走,别在门口站着挡路!”

我不是乞丐,不需要怜悯,更不允许被侮辱。捏了捏腰间的钱袋,里面还有一文钱。一文钱,买一碗粥喝,总可以的吧。

站在聚义堂门口,我没有走进去,只是站在门外。用完好的右手,从钱袋中摸出那枚铜板,递给店小二。“店家,来碗粥。”

手被碰了一下,铜板飞出去,落在青石街面上叮当做响。猛抬头,看着打飞我铜板的那个人。那个曾看到羽公子的白玉镯后,挪不开视线的人。

而此刻,店小二一脸看到苍蝇的表情,“去去去,本店不打理乞丐,要饭到别处。”

“我不是乞丐,我有钱。”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

“就你那也算钱?买件开裆裤穿还差不多。”店小二皮笑肉不笑。周围人越聚越多,人群也跟着发出哄笑。

“一文钱怎么不算钱?”我继续盯着他的双眼。

“走吧走吧别影响做生意,长的那么丑,别把我客人都吓跑了。”店小二话音刚落,人群再度爆发出刺耳的哄笑声。

如果放在以前,我早已热血上涌,左右开弓给店小二几拳。这一回,竟出奇的平静。

我挺直腰背向外走去,乌压压的人群自动让开,中间一条阳光小径。

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当年和羽公子一同在桥上观景,众人皆驻足围观的盛况。仿佛只是个笑话。

我月季落到这个地步,谁也不怪谁也不怨。怪物又如何,废物又如何,我能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玉佩带在身上,很可能还会像一开始那样,被别人拿走抢去。二娘叮嘱过,一定要好好保管,否则他会恨我。我现在宁愿他恨我,恨我一辈子,只要他活着……

来到芙蓉楼旧址,人群已经散去。我找到昔日自己房间所正对的地方,挖了一个坑,将玉佩埋在里面。如果有一天,我衣锦还乡,必定第一时间来此处找回玉佩。

还二娘的心愿,还牡丹哥的救命之恩,我月季立此为证!

出城的路不算漫长,日落时分已至城门楼下,我早已把这里当做生我养我的地方。十几年的过往,如今要离开,多少舍不得。羽公子不见了,二娘和牡丹哥不在了。

也罢,既然已无留恋之人,离开也变得容易。我转身,出城。黄昏的地平线,只有残阳如血。

城外是一望无际的荒野,长着零星的树木,中间一条乡间小径。踏上小径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这一走,将再不回头。

在河边瘫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更深,周围的树木展开了骇人的魔爪。有一点害怕,不知为什么。从小天不怕地不怕,我却很怕黑。

小时候不解风情的赖在牡丹哥房间睡觉,有他在身边,可以黑着灯一觉到天亮。自从自己住一个房间后,如果是无月的夜晚,必会点一盏烛光彻夜驱除黑暗。

渺无人烟的荒野,偶尔传来几声犬吠,周围密布暗影。我很怕,却不得不撑下去。没有食物也没有火源,仿佛一旦退缩,就会失去一个人过活的勇气。

将自己更深的抱紧,初秋夜色微凉,月色在云雾中忽隐忽现。这时,前方忽然飘来两点亮光。在漆黑的暗夜里,好像两只小小的灯笼,正飞速向我移动。

鬼!我差点抱头大叫。后一想,不对,我现在恐怕比鬼还吓人。它要是敢把我怎么地,我就扮鬼脸吓晕它丫的。

看我你在害怕什么,是我错,没能够把自己变得成熟。伤口那么多,已经不怕再痛。没什么,转身以后我会练成护体神功。

看见鬼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胆怯只会让自己更憔悴,mB也是勇敢表现。

一个人睡也不怕不怕啦,勇气当棉被,不怕不怕不怕啦。夜晚再黑我就当看不见,太阳一定就快出现。

两只小灯笼,来到距离我仅几步之遥,忽然停下来。仔细看过去,一团小小的影子,闪烁着绿莹莹的光。狼!

我顿时全身僵硬,呆坐在原地。如果这是狼,它可不管我丑不丑,吃起来有口感就行了。

我坐在那里屏息凝神,恨不得自己会土遁。听说,狼是靠鼻子走路的。我身上这五味杂陈的怪味道,没准他不感兴趣。

愣神的空当,小灯笼忽然不见了,果然另觅佳人去了吧?破烂不堪的衣衫下摆,却好像被什么撩起。转眼小腿贴上一个温热的物体,好像还有毛。

“哇哇!”我吓得大叫。

老子要被狼吃了,要被狼吃了!</li>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不怕不怕那段改编自郭美美同名歌曲,月季好像抽了的赶脚。

&lt;/li&gt;(八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