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完 胜
作者:易砵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803

失去了主将的辽军,终于开始混乱了,经过云天索的骚扰和刚刚的伏击,这队二百多人的辽军,如今还剩了一百六七十人,可剩下的这些人,明显的分成了四五个小群体,在各自为战,其中一股三四十人的,向着常千海带队的那队宋军伏兵直冲过去。

这里必须交待清楚,眼下线铃的五百多宋军是分为三个部分的,一部分由线铃亲率,堵在狭谷的入口和两边的“人”字形山壁上,这些人多是刺客道士等职业,而剩下的以战士职业为主的大都集中在空地外围的扇弧之上,其中常千海带了约二百四十人为一队,堵住平地这一半,这一队是宋军战士中的精锐,又有常千海这个高级战士率领,战力相当强悍,而另一队不到二百人,由四大参军里的河洛率领,堵在有小溪的那一半,由于有这个显然屏障存在,因此这一队宋军的战力要远远弱于常千海他们那一队。

“放箭!”见到这一小队辽军冲过来,常千海立刻下令道,随着他这一声令下,二百余只箭矢已经飞了出去,不过,这时带轻盾的辽军已经回到了原本的队尾,也就是现在的队头,虽然轻盾面积较小,防御力也不强,但毕竟是专门的防具,效果却也不弱,因此,宋军这轮攒射效果远不如上次,只有七八个倒霉鬼撞下了马来。

这时,便再次显出了宋军射术不行的弱点,如果是辽军或者金军的话,接下来肯定就是连珠攒射,而宋军中即使等级很高专修弓箭技能的战士,能连射的人也是少之又少,而为了保证射出的箭的密集和威力,他们不得不等待射得最慢的人,以便于他们形成齐射,这样一来,实际上宋军的射速,是以最慢的人为参考的,因此,在这队辽军骑兵冲上来之前,宋军只是又进行了一轮齐射,而被射下马的辽军不过只有五六个人,反而是辽军,即使在马上,也连续发出了五六轮箭,虽然骑射时的准头要远逊于步射,可命中率却甚至比宋军步射时还要高,若不是宋军阵前排列了步兵大盾,有效的抵御了这些箭矢的威力,宋军阵中在辽军箭雨下损失的人数,恐怕就不止是眼下这不到十人了。

“杀!”此时,剩下的不到三十个辽军,已经冲到了宋军阵前,在这种小规模的交战,而且对手是以步兵为主时,辽军的勾枪用处已经不大,因此,绝大多数辽军直接抽出了马刀,向宋军的盾阵劈去,只有少数几个将领,还在使用着槊和戟这样的长兵器。

“长盾兵立盾,顶住!枪阵平枪前压!牌刀手护卫!”常千海口中连续发令,原本因辽军战马冲到眼前而略有慌乱的宋军阵势立刻稳定了下来,长盾兵将盾牌立在身前,下边用沙土夯实,上边用肩膀顶住,一旦辽军骑兵突破枪阵冲进来,他们就要靠自己的血气之勇,来硬抗战马的冲撞,否则一旦辽军骑兵冲进阵来,后面的长枪兵几乎是没有丝毫抗力的。

在他们身后,所谓的长枪兵,其实就是长矛兵以紧密的队形排列,每人手中都有一杆三丈长矛,如今矛已放平,矛尖架在前面长盾兵的肩头伸,构成了密集的矛尖阵。而在长枪兵的空隙里,每间隔一定距离,就有一个左手持轻盾,右手持鬼头刀的牌刀兵护持,另外,长矛兵中也有少数军官是使用长戟或钩枪这类能与骑兵近战的兵器的,一旦辽军冲进了阵中,他们将是保持阵型的最后防线。

“咴~~!”战马不是装甲车,能横冲直撞,别说眼下的辽军马匹只装备了最基本的轻皮甲,就算当年名驰天下的大隋朝的重甲骑兵,那些战马在见到前面密集的矛尖时,也会下意识的停下脚步。

因此,在最前面的辽军战马在碰到矛尖前的一瞬间,大多人立而起,而后面那些马匹则是收不住脚步,直接撞了上来,立刻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不过,也有少数骑术精湛的骑士,在马背上放低了身体,然后用马刀格开了长矛,继续驭马冲了进来。

不过宋军的长矛是一排一排的,格开了第一排,还有第二排,而且,长矛兵也不是死的,辽军士兵在这里冲击的速度已经不是很快,因此,被格开的士兵,还有充裕的时间,将长矛收回一点,然后在重新攒刺,因此,几乎每一个冲进矛阵的辽军,都要面临六到七杆长矛甚至更多的攒刺,除非是辽军长了三头六臂,否则几乎是不可能将这些长矛完全格开的。

当然,格不开不代表也躲不开,辽军士兵个个骑术精湛,可以在马上做出各种姿势和动作,甚至可以驾驭马匹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因此,面对长矛攒刺,冲进来的这些辽军,都利用马匹本身做保护,通过各种动作或格或避,竟然在只付出两个人的代价的前提下,便冲到了长盾之前,当然,他们的马匹在这般攒刺之下,大多是不可能保全的了,尽管如此,也仍然还有两个人是连人带马冲进去的。直直的撞在了盾阵之上,而且,随着这十来个辽军冲开的矛阵的空隙,剩下二十来个辽军也大多杀到了盾阵之前,然后驭马狠狠的向盾阵冲撞了过去。

“砰!砰!砰!”撞击之声立时响起,十余个带着战马幸存下来的骑士,先后撞在了盾阵之上,登时撞开了几个缺口,而在这些人、马的后面,已经失了战马的辽军则徒步从这些缺口杀了进去,用手中的马刀拼命砍杀向周围的宋军。

不过,这股辽军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如果他们再能有三十人、马,就能将整个宋军阵势冲散,而不是如现在这样只冲出几个小缺口,正是因为没有冲散宋军的阵势,使得宋军的士气和弥散在整个阵势周围的战气都没有被太大的撼动,而辽军由于冲撞,阵势则完全散掉了,每个士兵周围都只有他自身的战气,战气加成效果已经趋近于零,再加上冲进宋军阵势后,马的冲量已经都没有了,只能在近乎原地的小范围里盘旋,使得辽军最擅长的马战优势也荡然无存。在这种种此消彼长之下,这些杀进宋军阵势中的辽军,根本不是宋军牌刀手的对手,再加上周围持戟宋军也不是吃素的,这种比长矛短但仍属于长兵器的家伙在近战中也是威力无穷,往往辽军被牌刀手拖住后,周围便是五六杆挂着战气的长戟戳刺,在这种战阵中,闪展腾挪又不容易,因此,不管多强的战士,也会在瞬间便被捅成马蜂窝。

当然,除了辽军人数少之外,宋军能取得这种压倒性的优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装备精良。线铃之前下的工夫可都没有白费,他在购置盔甲的时候,便用余款买了一批步兵长盾,虽然数量很少,但恰好够他们这个出击小队布置一列盾墙的。同时,出征之前,他将全军的轻盾和最好的短刀都集中起来,装备了近百名牌刀手,而长戟长槊这种可长可短但价格昂贵以至相当稀少的兵器,更是可着出击小队先配备,而如今,这些兵器和装备的作用,都被经过严格训练的宋军精锐发挥到了极至,这才导致了在只付出不到十个人伤亡的情况下,便将一小队三十多个辽军统统歼灭。

“呼!”终于放倒了最后一个辽军,带队的常千海不由得松了口气,一边挥手制住手下的欢呼,一边抬头向对面望去,他知道,在埋伏圈里,对主力辽军的攻击主要是由线铃带的道士、僧侣等法术职业者承担的,虽然辽军阵型已经散乱,并且主将丧命,但从刚刚消灭的这三十多人就能看出,这绝对是精锐辽军,再怎么混乱,仍能保持一定的组织度,不至于被线铃等人的法术攻击彻底打乱,甚至导致这么半天没有后续部队跟上来,就只任由着三十多人在前面冲杀。

仔细看了一下战场形势,常千海立刻大吃了一惊。原来,辽军并不是没有增援的能力,只是其主力约百人,借刚刚那三十多人的拖延,转向了山溪之后的那队宋军,这两队人马虽然一先一后发动,但相隔时间并不长,只是主力百人的那一队,由于需要顶着对面宋军的箭雨徒涉山溪,并且在上岸之前还要面对宋军的盾阵矛阵,最要命的是,隔着山溪,他们的战马提不起速度来,因此也便失了冲锋之利,缘此种种,在常千海等已经解决掉负责牵制自己的那三十多个辽军之后,这一队主力辽军刚刚在付出了近二十人的代价后,在山溪的对岸站稳了脚跟,就在常千海审视战场形势的时候,已经有五十多人上了岸,还有三十多人仍在山溪里涉渡。

“糟了!中计了!”常千海登时脸色大变,在布设埋伏的时候,他也参与了兵力调配,按照他与线铃以及几位参军的估计,有那小山溪作为阻碍,足以阻碍住已经散乱的辽军。但是,真正带队消灭了这支三十多人的辽军小队后,他才蓦然发现,眼下这支辽军,竟然是一队精锐,甚至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远非他之前交手过的那些西夏军和辽军可比(他以前交手过的辽军是南京道的,以汉人为主,骑射功夫和战斗力自然远不及这一队纯契丹人组成的辽军)。而且,虽然这队辽军遭到意料之外的埋伏并且他们的主帅已经被射杀,但他们似乎并没有陷入预料之中的那种混乱,只从他们能准确的判断宋军的分布,并且果断的派遣这支三十多人的辽军攻击常千海这边,掩护主力攻击另一面的宋军就能看得出来,辽军之中还是有指挥的。

眼看着超过七十名辽军已经冲近了小溪那边的宋军阵前,而后面还有稀稀拉拉的二十多人在涉水过溪(即使是辽军,在遇到这样的埋伏时也不可能完全不混乱,这二十多人就是掉队的部分,除了他们外,埋伏圈里还有二十多个辽军是属于更掉队完全散乱的那种,不过,眼下这些人也渐渐组织起来,自动担当了断后掩护的任务,足见辽军的组织度之高),常千海没有半点犹豫,大声下令道:“全军听令!右队右转,攻击已过河辽军侧翼,前队原地待命,防止最后面的那些辽军逃跑,其余各队随我来!”说着,他一马当先,带着大队一百八十度掉头,向后方奔去。

没错,他是向后去的,不过,这并不是逃跑,而是在一瞬间,常千海就判断了出来,如果沿山溪布防的宋军能挡住辽军的冲击,那也便挡住了,如果他们挡不住,那么,自己带队直接冲进去,以辽宋两军的战斗力对比来看,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因此,还不如在友军的后面再布置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宋军阵战的特长,而前面那队友军,再不济也能拖住一些时间,足够他们再次布阵的了,至于他们仓促布下的战阵是否能挡住辽军的冲击,常千海对这一点还有有足够的自信的――虽然宋军的阵势是仓促布下的,但辽军经过了被伏击、主将被杀、涉渡小溪,冲破前面那队宋军的防御之后,绝对已是强弩之末,而且只会比常千海的这队宋军更混乱,以自己这队精锐宋军的战斗力,如果连这样的辽军都阻截不下来,常千海觉得也就没有再当兵打仗的必要了,直接回家种地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常千海预料得果然没有错误,那队七十多人的辽军主力,同样经受了长矛阵和盾阵的考验,最终在付出了六个人和二十多匹马的代价后,终于成功的冲进了宋军阵中。不过,与刚刚冲常千海阵势时不同的是,这队辽军已经有了足够多的人数,因此,在付出上述代价之后,仍有五十多人冲进了宋军阵势。好在这队宋军虽然及不上常千海带得那队,却也是线铃精心打造的,能够做到散而不乱,在辽军将整个阵势冲开后,各不同兵种仍能搭配成一些小队与辽军散战,如果是正常战争,辽军必然会借助骑兵之利,组织优势兵力将这些宋军小队各个击破,以求大量杀伤宋军。但是,眼下的情势却是辽军被伏击,而且宋军在兵力上占有绝对优势,因此,辽军的当务之急是冲出埋伏圈而非杀伤宋军。正是基于这种形势,在宋军已经无法阻挡他们之后(小的战斗团体战斗力更集中,但阻挡方面的效果就远不如之前的整体阵势了),大多辽军,也就是约三十余骑迅速的冲了出来,向尚未布置好阵法的常千海的第二道防线直扑过去,而剩下的十余骑和不到二十个失去了战马的沦为步兵的辽军,则继续向宋军小队施加压力,以防止他们再次聚集成大队,并掩护后面掉队的同伴。

不得不说,这队辽军行动绝对称得上是迅疾如风,这一连串没有一丝犹豫和拖延的战术行动,使他们终于抢在常千海的阵势完全结成之前,杀到了跟前。为了不使尚未稳固的阵势被打乱,常千海只得下令放过前面的十余骑,转而在阵势稳固之后,拦住了后面的二十余骑。

“吁――”,没想到,终于冲出包围的十余骑辽军,竟然没有直接逃跑,而是在一个百夫长服色的下级军官的率领下,掉转了马头,准备进攻常千海的后方,而就在这一小段时间里,又有三十余名辽军步骑兵从河边那队宋军的阻截中冲了过来――这已经是全部的辽军了,那些宋军再是吃干饭的,也有二百多号人,再加上常千海留下的从侧翼辅助他们的数十人,将最后面七十多辽军里留下四十个,还是办得到的。最后的这三十多辽军与被常千海截下的二十多汇合后,足足有了五十多人,看架势,竟然有与已经冲出去那十多个辽军前后夹击常千海这队宋军的意思。

“着!”就在这决定性的时刻,忽然一声娇叱传来,接着一道电光飞来,指挥十多个辽军的那个百夫长,立刻被一支从空中飞来挂着战气的劲矢射落马下。接着,又是一个声音从空中传来:“大家圈住,不要让敌人跑了,中间这些交给我们了!”

听了这话,地面上的宋辽两军士兵都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却见线铃驾着趴蝮,带着三十多个法术职业者从空中过来支援了,而在趴蝮的背上,除了线铃以外,还有几个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身银色铠甲,手持一张青色大弓,格外英姿飒爽的田真――刚才射死辽军百夫长的那一箭,就是田真射出来的。

“河洛队散开!常千海队防备身后!”一般来说在战场上,即便有浮空术,也是不敢飞上天的,因为那无疑会成为乱箭的靶子,但此时辽军历经苦战,两百多人只剩不到七十(这还是内外两股辽军都加到一起的总数),又处在宋军包围之中,哪里还有心情向天上看,因此,线铃等毫无阻碍的便飞到了他们的上空,并且向下面包围了辽军的两队宋军下令道。

“轰!”随着线铃的话音落下,还没等反应过来的辽军开弓放箭,大片的火焰法术已经从天而降。如果是辽军刚中伏的时候,即便是线铃的三昧真火,也很难伤到有大量战气护体的辽军,但是,现在包围圈里的辽军不但人数只剩下五十多人,而且阵型散乱,将领和基层军官也折损大半,战气的浓度已经降到了最低点,这时线铃和他身边的高级法术职业者们施展的高级法术,已经能够对辽军进行有效的杀伤了。

“呃!啊!”惨叫声立刻响起,为了躲避这大面积的火焰,原本聚集成一团的辽军只得四散奔逃,可这样一来,队形就更是没了踪影,可以遇见,最多半个时辰后,他们便是不被火焰烧死,也会被周围的宋军全部消灭。只有一队十多人的辽军,在一位明显是军官的人的带领下,拼命集结起了战起,强行冲破了火焰,向着常千海的队伍一头扎了过去。

“嗡!”又是一声弓弦响过,田真的神射术再次建功,那辽军小队强行冲破火焰法术,战气已经彻底消散,就在这个空档里,田真成功的射杀了那个领头的军官,彻底打消了辽军最后的抵抗。

“走!”最后剩的辽军就只有包围圈外的那十多个人了,他们刚刚失了首领,又见形势已经不可逆转,当下一声呼喝,掉头驱马狂奔而去,但是,由于失了首领,这十多个辽军竟然渐渐分成了两股,成一个夹角,两队竟然越离越远。

“哼哼!想跟我们道士比速度吗?”线铃冷笑一声,回头对身后的道士们下令道:“就只有十多个敌人了,而且斗志全无,没有半点战气护身,就交给你们了,一个也不要放走!”

“是!”三十多个高级道士和僧侣(包括部分会法术的其他职业者),一声呼喝,便各展所能,在空中向那逃散的辽军追去。

在他们追去以后,线铃带着主力开始清扫战场,剩下的全身着火而且不到二十人的辽军已经翻不起任何波浪,除了被烧死和杀死的外,还有十来个人见势不妙举手投降了,这些人线铃自然要带着,在大宋的军功评定体系中,一个俘虏的功劳可是要比十颗首级还要来得多的。

当然,除了俘虏以外,京观首级也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宋军士兵将战死的辽军首级割下,硝制保存(在这个世界里,做这种事情并不是那么血淋淋的,只要用意念点选一下菜单,然后将目标对准某具尸体,就可以在背包中收获一颗首级),而剩下的尸体则是堆积在一起,封土立碑,以为京观。

最后盘点了一下战果,此战经过众人努力,辽军一个大队被全部消灭,无一漏网,加上追杀逃散辽军的法术职业者们带回的首级,共得辽军首级两百零四个(云天索他们偷袭时还杀伤了七八个辽军,不过没有首级,也作不得数了),其中有辽军骑指挥一人,百夫长三人,另俘虏十一人,得良马三百八十七匹,兵刃铠甲无数。而宋军这边,共伤亡三十多人,其中阵亡的仅有十二人,折损马匹四匹(有三匹是云天索他们在引辽军过来时被辽军射杀的),算起来,这绝对算是一场完美的伏击战了。

“吼!”战果公布出来,所有的宋军将士齐声欢呼,不少人嘴里还念叨着:“这下赚大发了!”之类的话。

没错,这一仗胜得漂亮,将士们所得的实利自然就多,功勋和升官的好处姑且不算,单是那近四百匹辽马,在大宋境内就能卖出六万贯,兵刃铠甲价值也超过万贯――当然,这些钱中要先扣去线铃借马的利息的,也就是一万贯,不过那剩下的也有六万贯了。与这些直接实惠相比,朝廷的赏赐和抚恤(抚恤是给伤亡将士的,不会均摊,这里就不计算了)就是小头了,不过,朝廷的赏赐可是发给全军的,虎翼左厢五军共一万二千五百人,若是每人赏赐一个双饷的话(虽然虎翼军不发饷,但赏赐的话应该按其他军的军饷来,那么每人每月就是一千五百钱),全军就能得到两万五千贯以上(军官的饷钱高一些)。这样算来,这一战下来,虎翼军左厢共能获利八万五千贯,按人头均摊的话每人也能收益将近七贯钱,这些出击拼命的将士甚至会超过十贯,要知道,这些将士中的绝大多数当初在江湖中混时辛辛苦苦打怪一个月也赚不了这些钱。

“走了!收兵了!”打扫战场之后,线铃率队离开了这个埋伏用的小山谷,虽然大家都已经很累了,但这里显然不是休息的好地方,虽然辽军没有能逃跑的,但谁知道辽军是不是有其它的通讯方法,若是引来辽军大队的话,线铃这点人恐怕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一次线铃的行军方向是向自己的老家德州走的,因为经过了这一战,他们携带的东西太多了,再去搞游击的话拖累太多,因此,必须先带回去消化一下。

从线铃他们设伏的金河山东北端到德州距离已经不远了,快马奔驰也就一天的路程,不过考虑到部下将士大战疲劳,因此线铃在途中休整了一天,再加上带着大量的缴获物资和俘虏,严重拖慢了速度,因此,直到第三天的时候,他们仍距离德州有一段距离,按照执掌地图的王启伦估计,大约要到下午时分,才能遇到驻德州的左翼第一军的巡逻哨。

“呜――呜――”,大队拔营起寨没多久,远处呼哨声忽然响起,线铃立刻面色大变,停住了跨下飞骥,大声道:“敌袭!结阵!”

线铃这队人马来源繁杂,虎翼左厢五个军的人都有,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线铃的两个亲兵都,这些人都是各军精选出来的,平时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差别,但是,在眼下遇到突发事件时,就能看出各部平日的训练程度。随着线铃一声令下,最先结好阵势的,竟然不是线铃精心打造的亲兵都,而是高振波重点抓的第一军,当然,这也与亲兵都人数比较多有关,在五百多人里,亲兵都占二百余人,而第一军的不过六十多人,二百多人整队必然没有六十人快,但这也足见第一军的精锐程度,不下于线铃的亲兵都。再接下来整好队的依次是第三军,第五军和第二军,最后的才是第四军的人。

此时线铃的部下结成的是一个双横队,前排队形略长一些,后排略短,整体呈一个倒梯形,前排又分三队,中间为线铃的亲兵都,左为第一军,右为第二军,后排也是三队,从左到右依次为第三军,第四军和第五军。

由于刚才发回警讯的斥候,并没有提供任何敌军的信息,因此,线铃除了从警讯的方向,可以判断敌人是从东北来的外,其它诸如规模、兵种、阵型等都是一概不知,是故除了第一排的长盾兵外,线铃没有让其余将士下马做更擅长一些的步战,而是仍保持乘马的姿态,待会儿能看到敌军后,若是敌军力量不如他们,再下马步战也不迟,可若是敌军力量远在他们之上的话,线铃是打定了主意,让部下扔下除了战马外的一切缴获向老家德州转进,反正只要有这四百余匹战马,这次出来就没白费。

阵势结好不久,东北方向便有烟尘扬起,同时有隆隆蹄声传来,显然敌军也是骑兵为主,而从那烟尘大小来看,恐怕敌军数量在八百到一千之间,就算这队辽军远不如线铃他们曾经歼灭的那二百多人精锐,可这力量也不是线铃他们可以抗衡的。

“盾兵上马,准备撤退!”线铃果断的下达了命令。这里离德州已经近在咫尺,没有必要在家门口跟优势敌军拼命,想找场子的话,等会合了德州的第一军后再说也不迟。

就在所有人都跨上战马准备撤退的时候,一杆蓝底白字的大旗从地平线上逐渐显现,那大旗与线铃这边的某一杆竟是一模一样,两上面白色的“宋”字也如出一辙。

“是友军!”虽然仍没有放松警惕,但线铃暂时打消了立刻撤退的想法,来到阵前继续观望。

在那杆“宋”字大旗之后,很快便又出现了十几杆各种旗帜,虽然这些旗帜的形状和颜色各不相同,但上面都有着两个相同的大字――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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