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二爷这个人
作者:郭会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03

传人目送梦中云离去,梦水晶那双水灵动人的大眼睛调皮的看了他一眼道:“呆子,你越来越好玩了。叶~子%悠*悠”说着带传人四处看了看,她心中多了一丝新鲜。

再说说四湾村中,二爷在人们午休的时候,一个人上了原始林,这一带高大的灌木群几乎将这整个村子与世隔绝,村中出去的都不想再回来了。因此这里的穷苦文化一直保留到了今天。

二爷最恨的猎人就四大批肆虐的猎人,哪些人用猎枪伤了大的动物之后,追不上就不追了,致使那些受伤的猎物等伤好后,一个个变得更加凶猛,这可能动物与人的共同特点,适应生态者生存。

二爷每每相中的猎物,无论多么困难最终会将其带回家的,这点精神比较像《老人与海》上的渔夫,他在坚守着自己的道德,更在维护着生态自然的和谐与正确走势。想穿过原始林就代表着可以走出这个贫穷的地方了,然而这么多年来出去的很少,回来的就没一个。只有海一民不知道从哪带来个女人,最后还是逃走了。之后就只有传人那小子,一个人出去了。二爷相信传人会回来的,因为他坚信落叶归根,人这一辈子生死在一片土地上,那是一种灵魂的升华,因为他走完了人生的一个圈,这个圈是最完美的生命,山里人都这样认为,家,还是出生的地方最有感情。叶^子#悠悠 ..

原始林长年一片墨绿色,人进去,犹如钻进了深绿色的海洋中,在这个植物称霸的天地中,华没人看,自然就成了野花杂草。有花的地方都是成片的生长,然而好景不长,毕竟没人照料,自然生死,加上动物的啃噬破坏,一般都只有短暂的美丽,夸张一点说,可以称得上是“红颜薄命”了。

在二爷的印象中,红色蔷薇,黄白色的甘蓝,紫色木槿,龙胆,奇异的薰衣草等这些可以入药的植物,是最令人兴奋的发现,一个人时,累了,找一种可以吃的草来充饥,如:藜,堇菜等,不但可以消除一时的烟瘾,还可以从苦涩中得到种种清醒,这就是二爷一个人的潇洒。从某种学术上来讲,二爷已经达到了“和光同尘”的境界了。当然了,自然界中好的东西毕竟太少,最沁人心的季节还是每年的夏天,如今已是冬季,虽然原始林依然葳茆,但却少了夏天因为烈日而蒸发出的清香,所以冬天是一个让人感觉乏味的季节。

慵懒的人大都如此,没有实际的体验,就是不愿意去感想什么,若二爷是个文人的话,他此时在这样依稀蓊郁的环境里,肯定能写出一首流传后世的“二爷游记”的。叶^子#悠*悠 ..

他为自己临时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木屋,准备晚上捕狼,平地上终久要下雪的,用张新狼皮可以避寒。他躺在干草上一直在想一件事,早上听过路的村人说,海一民回来了,但只是见了丁玉金一面就走了。二爷是不会去主动找丁玉金的,因为他当年夺走了二爷唯一心爱的女人,妙巧,这是个秘密。

丁玉金近年也有七十出头了,妙巧死了二十多年了,就连传人也没见过这号人。过去的事提起来就让人感觉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一样,妙巧其实是个本分的女人,从与二爷见面时,就看上了二爷的为人,可恨的是当时丁自旺当权,竟然立下村规,凡是当过土匪的人,在四湾村都不准娶妻生子。当时二爷本身就大妙巧十几岁,一出这条破规矩,他也就死心了。妙巧知道二爷人是狠了一点,但他的心比谁都要善,他分是非黑白,比丁氏家族的自私鬼要强上一百倍。

于是在婚前,她要将自己清白的身子献给二爷,二爷死活不愿,说女人做了别人的老婆就该懂得自珍自爱。妙巧一气之下再也没来见过他,直到死。但是老奸巨猾的丁玉金心里有底,自己的女人这辈子心里只装了一个洪道仁(即,二爷真名)。

二爷不明白海一民回来想做什么,打听儿子的下落吗?疑惑让他忘了太阳已经早已溜走了,这么多年来培养传人,他用尽了心血,所以传人的安危可以说就是他的安危,甚至高于他的生命的存在。

为了传人得去问问情况,他心中告诉自己说。于是借着脚下熟练的技巧,摸黑到了村子中,在大伙都吃过晚饭时,他一个人在丁玉金家门口焦急的徘徊着,心里想着该怎么面对这个四十年都不愿进去的房子,只因为那里面有自己的痛哭回忆。

过了一会,门开了,丁玉金笑道:“大兄弟,我知道你要来,既然来了,就进来吧,我们都时一把年纪了,往日的恩怨早该淡忘了。”

二爷第一次觉得丁玉金有点族长的形象了,他开口道:“我只想知道一民回来做啥。”

丁玉金走了出来,两人就坐在屋前的榕树下,各自点上一袋烟,玉金叹气道:“一民这娃子在外面办了大事,回来就想给咱们村办什么厂,说是要全民致富。”

二爷道:“你答应了。”

“哪能轻易答应啊,还没人大伙知道,我不会个人作主的,一民娃子眼中不善,我料想他定是有事要做,就推辞了,不过他倒是说过想领奏野娃子传人走。”

二爷静了一会,冷笑道:“说得到好听,十九年来,他一个皮影都没见过,他要是有良心,他爹也不会走的那么早。现在传子长大了,他倒想通了,可惜他是个失败的男人。”

丁玉金吐了口烟说:“再怎么样,那也是他亲爹,我告诉他说,野娃子出门半个多月了,他就走了,看来也并无诚心,我知道野娃子是你的宝贝疙瘩,谁也抢不走的,但是总该问问他的意见,你让他去哪里了。”

二爷职业性的心中起疑,这分明是话里有话呀,于是开口道:“小子,大字不认得半个,我让他自己去闯了,目前就是我也不知道他的踪迹,海一民有一手猎人刀,以他的恶性是不会有好心眼的,我倒要看看他能弄出个什么名堂来,先走了,你变了许多,现在的你让人觉得亲近多了。”

丁玉金笑道:“你还是那个倔脾气,慢慢会好的。”说着两人各自走了。

二爷就是要传人这个“神话”般的奇才去创造一个奇迹,一个关于当今游侠的梦幻故事,这夜残月倒挂,秋风似水,二爷决定要去做一件大事:出山,去找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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