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你有烈酒,我有故事
作者:十月温阳      更新:2020-04-02 20:04      字数:2798

车终于到站,下车跟景峰作别之后,并未直接回家,而是在小县城晃悠起来,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不知道是否能让我找到突破障壁的办法。

先去的是当时租的小屋子,走到楼下,没有敲响房东阿姨的大门,可能她早就不记得我了。能够让他们记忆深刻的,怕是只有那些考上好的大学的孩子,而像我这样的只是他们茶余饭后的一点谈资。每年高考成绩下来的时候,房东们总是会坐在一起谈论。

一个说:“我们那5楼有两个上了一本线,真有出息”。

另一个就说:“还记得,前年我们楼上还出了个高考状元”。

……

到底有没有,谁又知道呢?似乎这些无形之中能够给他们的房子提价。

我是不喜欢这些的,如今搞成这副样子,还是莫要去给人家添堵了。远远的看着我住过的屋子,粉色的瓷片已经褪成灰色,可爱的卡通窗帘像是在说这间屋子的新主人一定满怀童心。

八年前第一次来到这条有些陈旧的巷子,要说有什么特的的话就是,每每下午总会有阵阵鼓声传来,有时欢快,鼓点如簸箕里滚动的黄豆,让听得人心跳加速,也有伤感的音律,是那种跌入谷底之后却能够重回云端。

这个素未谋面的鼓手,改变我对音乐的看法。第一次听到架子鼓的演奏,并非想像中全是吵到人头痛不已,优秀的演奏者,总能够将自己的情绪毫无缝隙的融进自己的乐器当中,因而赋予它们灵魂,进而打动周遭感同身受的人。后来这些年,见过无数的演奏者,听过许多乐器的和弦,自己尝试练过一些,他们之所以能够打动台下的观众,首先是自己忍受了无数的孤独枯燥的练习。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执着。

而我似乎已经它丢弃许久不用了,感情当中的执着让我为何而生?一败涂地,工作上的执着却是让我四处漂泊,受尽冷眼与嘲讽。执着在某个阶段看来是如此可笑。

回过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斜。找了个餐馆随便吃了一点,之后去了上学时最爱去的公园。一排排的夜灯将眼前的路照的通亮,只剩我一个人的影子在四处游荡,而那年同行的他们终将藏进回忆里,在合适的机会记录下来。

一个人的夜景总是那么美,被路灯拉长的影子在金黄秋叶的斑驳之下,我总会能找到那样的自由的人。似乎夜晚总要是疯狂的,着魔的。满身伤痕,沧桑不单是脸颊上越来越多的胡须,还有善良幼稚的心。这些年我经历了什么呢?自以为经历非凡,其实又跟多少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人一样,或许他们经历的比你更值得一写。但我唯一不同的就是对周围事物的无尽感知,我从来都坚信,把生活里所经历的记录下来,是可以给生命光和暖。

正当我陷入人生的思考当中,面前就突然多了个人,可印象当中却难以找到与他相似之人,应该是认错人了吧,绕过他,我继续向灯光灰暗处行走。

然而他一直跟着我,这就有些头疼了,报警吧,你说我一个大男人,也太不中用了,况且他比我还要消瘦,却长着一张让我也会难免嫉妒的帅气脸庞。可兄弟,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还是喜欢女的。

终于我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停下来问道。

“兄弟,你为什么总跟着我?咱两认识吗?”

“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噢,那好吧,朋友你有什么事情,为什么总跟着我呀”。

“不知道你还记得程薇吗?”

“嗯,记得。你跟她有关系?”

“我是萧轩”。

最近这是怎么了,出门不看黄历呀。尽碰见一些曾经不大喜欢的人,说是回来找灵感的,这么下去还不得惹一肚子气。

“哦,你好。再见!”

说完我就走,本来就没有太多的交际,而当年他又那样伤害程薇,实在没有必要和他多说一句话。

“东延你别走,我想让你帮帮薇薇”。

“我?怎么可能?你看我这样子,连自己都快养活不了,我能帮谁?在说我跟她也许久不联系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但她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有一个心愿就是见见你”。

“你说清楚?什么叫做所剩的时间不多?程薇怎么了?”

“是血癌,已经晚期了”。

“那我能做些什么?”

“找个地方我跟你详细说说”。

貌似这样的事已经无数次在我们的生命当中重演,但一想到熟识的人就要跟这世界告别,心中的那种伤感与悲悯就无限的放大。明明连医生都束手无策的病,而我们却总想以微小的力量撼动灾难的洪流,但奇迹可不都是这么创造的?

我们是在夜市的一个大排档停下的。算这小子会找地方,这地儿正合我心。虽然已经到了秋天,这的气温依旧居高不下,晚上出来的人也不少。为什么喜欢这里呢?因为在这里,你总能听到一些有趣的故事,见识一些有趣的人。

凉菜烤肉很快上来,一瓶西凤特曲让我肚里的酒虫碰哒个不停,我是什么时候变成酒鬼的?具体不详,或许我记录了,或许我撇下了吧。先吃了一阵,萧轩跟我聊了一些近况,没想到的是当年硬气风发的他,在所有人眼里,包括我在内,都觉得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肯定是我们无法比拟的,可如今开了一家小商店,虽然心中满是惊讶,却并没有问他其中的原因,许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酒过三巡,提及正事。到了高二,程薇依然没有打动萧轩,两人因此成了朋友。如果是现在我当然会劝程薇不要这么傻,但那时我们都很默契的聊天时不再提及萧轩,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件事。爱情是让人变傻的毒药,可我始终坚定相信你有一天会体谅我的傻与天真。

继续听萧轩继续将他和程薇的故事。

因为我俩的家离得不是很远,暑假就时常在一起玩。其实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发现性格外向的她总能带给我一些小小的快乐,突然生命当中就出现了那么一个人,她不比阳光却很温暖,她不比春风却是无比的温柔。

我想那应该是我这一生当中最难忘的夏天,然而就如同鲜花一样,开放的时间很美,但却很短暂。我俩没有考到同一个地方去,没办法只得跟她一起经历异地恋的痛苦。当初决定大学一毕业就结婚来着,但人生始终不会有想像的这么简单,而且他也不会按照既定的方式运作下来,生活的无穷变化会让一些事不了了之,让一些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经不起一点争吵。

慢慢的发现她越来越喜欢乱发脾气,也没有当初那么开朗。我们之间的缝隙越来越大。在这段感情就要到崩溃的边缘,她来到我住的地方,跟我说了许多,说她会慢慢改变,不会在想一个小女孩一样缠着我,也会给我更多的时间,只希望我多和她通几次电话。

再后来,我跟程薇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最后更多的是争吵和冷战,现在想来自己是多么幼稚。可能只有爱情会让高傲的女孩不怕头上的皇冠掉落而低头,把一个单纯开朗的人变成一个疑神疑鬼的疯子。

“其实她对我是那么好”。萧轩苦笑道,之后一连喝了三杯,才停下。

“你确实是一个混蛋”。我毫不掩饰。

“是,我就是一个大混蛋”。萧轩眼睛通红,不知何时额头上已经有了褶皱。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合不合适,只是退去当初的热情,是否两个人能够从两个我变成一个我们,于是在这当中,会经历各种难事,倘若有一个人想放弃,那么爱情到这也会结束。而我们恰好就是那样,度过了热恋期,终究在磨合期,放各自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