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第112章流氓
作者:葩葩啊哦      更新:2020-03-11 14:47      字数:2573

老监事说着直摇头,但谁也不知道他那一句可惜说的究竟是谁。但不管怎么说,该有的吩咐,应做的准备,老监事这边儿是都布置下去了,至于底下那些人该怎么弄,那是一回事,咱们倒过来,接着说佑一跟思奇。

前文书咱们说道,俩人听老监事叨叨了一路规则,总算是进到学城内了。老监事丢下一句好自为之就走了,留下这俩人自个儿也琢磨着,如今入学考试也早就结束了,要拜师吧,那些前辈教授们也不可能整天在马路上乱窜,再者说了,咱们初入学城,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情况,一直瞎晃悠也不是个事儿,还是得先找地儿把吃住都落实了。也好跟人打听打听,再仔细分析下,拜谁为师、跟哪个项目会比较好。

搁学城里头,有单独的这么一个学院专门管理经营生意,叫商学院。小到路边摊,大到产业链,都归口在他们那里头。而且这个学院跟整个学城所有的学院关系都非常密切,比方说工学院,研制出了什么好的器具,也得靠它来做经营销售。可以说,商学院就是学城关系网的中心。

所以,在这个学院里的人大多也都不是简单的人。除了少数一部分是凭着真本事考进来的。大部分则都是各大家族花下大手笔,找关系送进来的。

这些人,从真正意义上只能算是学城学术圈的外围成员。但他们也是学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说学城的生活资源、服务就是靠他们来提供的。

他们在商学院里做的生意,将来即便是离开了学城,只要经营得当,也能保持住很长一段时间。而等他们离开学城之后,也基本都会是管理家族外部事务的核心人物,甚至就是掌舵人。

所以说,他们进来这里头目的很明确,占到更好的位置,做到更好的生意,认识更多的人。

认识人,最好的场所就是联谊,要想联谊,就得有场地。弱的人靠蹭别人的酒会晚宴,而厉害的,那拥有一栋自己的酒楼是一种标配。

但是学城毕竟空间有限,而且来说做学术研究才是人家正经的业务。千年下来,能开酒楼的地儿早就已经饱和了。谁要是还想要,那除非是让别人把酒楼给让出来。单开一间儿新的,学城没有这个规划,城建局也指定是不会批的。

常家,作为八公之首,以他们这些年的经营,自然是有一栋自己酒楼的。名字起的俗气,但是顺口,叫同来顺。佑一跟思奇这会儿连问路带打听,要去的就是那里。

同来顺在学城的东大街上,坐北向南,街对面就是工学院的主楼,左边儿不远拐角就是艺文馆,右边儿直走再斜插着向北一点儿就是精武门。也就离着医学院远了点儿,但已经是最好的几家酒楼之一了。如今管理这户酒楼的,是常家的一位前辈了,思奇的二爷爷。

老爷子在学城里头混了不少年,论资历,论地位那都数得上号。要开设晚宴,冲着老爷子的名头就能来不少人。可赶等两人一路寻摸过来后,却瞧见如今这同来顺的门口可是正热闹着。

有人来挑事,为的就是占楼。

挑事占楼这种事经常发生,一般来说学城不会管这些事。执行局的城管大队最多就是来稍微的维护一下秩序,免得误伤了外人。而且学城里头那些正经的学生,人阶的、地阶的也都轻易不会去替谁出头,毕竟这儿的关系错综复杂,谁也不清楚一不小心就会得罪了支委会的谁,完了或是资源、或是考核都得凉凉。

但是明着不好来,暗地里总也还是有些操作空间的。这里头就在学城催生了一种职业,这个职业里头的从业人员,是承受着庞大的心理与**的压力,迎难而上,那都是不计后果、硬着头皮的替雇主办事儿的。他们的职业精神、牺牲精神,都是光辉而伟大的,跟他们的这个职业名称就有一种天然的反差萌。

他们这个职业,叫混混儿。

不要小看混混儿,那也不是谁都能当的。首先说小混混儿,他的穿着打扮就有一定的技巧,衣服一定要系一半儿敞一半儿,扣子一定要系错,站着一定不能站直,说话一定不能好好说,嘴巴要歪,眼睛要斜,脑壳儿上要胡一贴膏药,走起路来一定要耷拉着,不能让人瞧出精气神儿来。

这可都是要练的,没练好出门一走利利索索的,那是要被同行们笑话的。

就这样,一帮人七八个凑一群,成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儿。能进学城,哪怕是进商学院这种外围组织,那雇主也都是下了力气本儿的,更别说还得费功夫保着他们能在学城里留下来。

不过对他们而言,能进学城就够本儿了,实在混不下去也不要紧,走就是了。到了外头,嚷嚷一声,咱是在学城当过混混的,保管着各大混混组织都跟请大神一样的把他请过去。

扯这么几句闲白儿,也是为了从侧面烘托一下,这就是学城的魅力所在。

大混混可就不一样了,真正的大混混,那跟君子没什么区别。衣着干净整齐不华丽,走路不快不慢不拖地,说话慢条斯理不逼逼,做事踏踏实实不心急。他要是不犯起狠来,你都想象不出他是个坏人。

基本上在学城里费心经营过的世家,都会养那么一帮小混混,但能培养出大混混的可没有几个,常家就没有。但是来茬架挑事的那户人家里,就有一个。

手上拿把扇子,脸上是笑么嘻嘻,就跟旁边儿站着,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底下几个兄弟往那同来顺的门口地上一躺,同来顺里头的那帮混混呢就在那儿连踢带踹,打的自己拳头都青了,脚也种了,那几个躺在地上的是连一声都没吭过。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个个儿也都在议论着。江佑一终于凑了过来,瞧了半天没看明白,拉着人问了声:“这干啥呢,咋光挨打不还手啊?”

“瞧你一看就是个新人。”路人甲跟那儿解释开了:“这都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咱这学城里头,关系错综复杂。一家要抢另一家的酒楼,但是谁也没法儿完全理清,对面那家究竟有哪些背景,夺了人家酒楼会伤害到哪些人的利益。所以说,一般程序都是这样的,找事儿的先把事儿挑起来,然后出来个有威望的人借鸡下蛋,给自己生安上一个合理的名号。完了之后就得声明酒楼只是换家坐,该谁的好处咱绝不短您一分,但是这件事儿说到底也是咱们有错在先,给您添了麻烦,我先让一顿赔罪。等撂完这话,就是眼前这局面。”

路人乙也插上话了,“事儿办到这儿才算是最重要的,挨打的这些位从头到尾不能吭一声。但凡是吭出声了,那这事儿就算拉倒。来抢楼的,怎么来的怎么滚回去,还得把损失都赔偿了。但是如果打到最后都没人吭声,那占着楼的就得掂量掂量。如果他还不撤,那就是真刀真枪的干一场。到那时候,再有什么损失,可都得他来承担。”

“这都啥破规矩啊。”佑一叨咕了一声,一回头才发现思奇已经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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